XML Schema 教程
通過指示器,我們可以控制在文檔中使用元素的方式。
有七種指示器:
Order 指示器:
Occurrence 指示器:
Group 指示器:
Order 指示器用于定義元素的順序。
<all> 指示器規(guī)定子元素可以按照任意順序出現(xiàn),且每個子元素必須只出現(xiàn)一次:
注意: 當(dāng)使用 <all> 指示器時,你可以把 <minOccurs> 設(shè)置為 0 或者 1,而只能把 <maxOccurs> 指示器設(shè)置為 1(稍后將講解 <minOccurs> 以及 <maxOccurs>)。
<choice> 指示器規(guī)定可出現(xiàn)某個子元素或者可出現(xiàn)另外一個子元素(非此即彼):
<sequence> 規(guī)定子元素必須按照特定的順序出現(xiàn):
Occurrence 指示器用于定義某個元素出現(xiàn)的頻率。
注意: 對于所有的 "Order" 和 "Group" 指示器(any、all、choice、sequence、group name 以及 group reference),其中的 maxOccurs 以及 minOccurs 的默認值均為 1。
<maxOccurs> 指示器可規(guī)定某個元素可出現(xiàn)的最大次數(shù):
上面的例子表明,子元素 "child_name" 可在 "person" 元素中最少出現(xiàn)一次(其中 minOccurs 的默認值是 1),最多出現(xiàn) 10 次。
<minOccurs> 指示器可規(guī)定某個元素能夠出現(xiàn)的最小次數(shù):
上面的例子表明,子元素 "child_name" 可在 "person" 元素中出現(xiàn)最少 0 次,最多出現(xiàn) 10 次。
提示:如需使某個元素的出現(xiàn)次數(shù)不受限制,請使用 maxOccurs="unbounded" 這個聲明:
名為 "Myfamily.xml" 的 XML 文件:
上面這個 XML 文件含有一個名為 "persons" 的根元素。在這個根元素內(nèi)部,我們定義了三個 "person" 元素。每個 "person" 元素必須含有一個 "full_name" 元素,同時它可以包含多至 5 個 "child_name" 元素。
這是schema文件"family.xsd":
Group 指示器用于定義相關(guān)的數(shù)批元素。
元素組通過 group 聲明進行定義:
您必須在 group 聲明內(nèi)部定義一個 all、choice 或者 sequence 元素。下面這個例子定義了名為 "persongroup" 的 group,它定義了必須按照精確的順序出現(xiàn)的一組元素:
在您把 group 定義完畢以后,就可以在另一個定義中引用它了:
屬性組通過 attributeGroup 聲明來進行定義:
下面這個例子定義了名為 "personattrgroup" 的一個屬性組:
在您已定義完畢屬性組之后,就可以在另一個定義中引用它了,就像這樣: